题目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8条,第八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本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①依据《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16条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公司债券;
②企业债券,注册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本所认可的其他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认购及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认购及交易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条件的限制。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16条,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
①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③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规模不少于250亿元;
④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不少于3期,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
⑤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